报废车从申请、拆解到注销的流程如下:
报废申请:
车辆交接与拆解:
车辆交接:车主提交报废机动车到有回收资质的车辆回收公司交售报废车辆。回收公司确认车辆信息无误后,收车并向车主出具收车证明。
拆解前处理:回收公司在拆解前需要进行预处理,包括抽取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各种液体,拆卸蓄电池、安全气囊等危险部件,并对这些部件和液体进行分类贮存和处理。
车辆拆解:按照相关规范和流程对车辆进行拆解,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等。拆解过程中需要对车辆的各个部件进行检验分类,并拍照留存。
注销登记:
领取回收证明:回收公司完成拆解后,会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提交注销申请:车主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驶证、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回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
审核与注销:车辆管理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注销车辆信息,并发放《机动车注销证明》给车主。

另外,如果车辆在异地报废,车主可向报废车辆所在地报废机动车回收公司交售报废车辆。回收公司在确认车辆并解体后向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到报废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管所出具报废车辆《解体证明》给车主。报废地车管所会通过系统将车辆报废信息传递至登记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车主可提供身份证明和《解体证明》回登记地车管所领取注销证明。
免责声明: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